樺達記帳士事務所

營利事業投資所得之股利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;專營投資之營業人取得股利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
主旨: 營利事業不論專營或兼營投資業務,其購買股票或投資其他營利事業所取得之股利,非屬營業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,應免營業稅。

說明: 二、營業人取得之股利,核非營業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,專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取得之進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,應不得申報扣抵或退還。
財政部760404台財稅第7558067號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