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備資料如下:
●個人護照影本或公司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(需公證)。
●委託國內人士授權書(需公證)。
●匯入匯款通知書或買匯水單。
●提供五個想要設立公司的名稱。
●各股東身分証影本。
●當年度房屋稅單影本。
●房屋租賃合約書影本。
投資審議委員會→僑外投資、資金審定→經濟部→公司設立名稱預查、公司登記申請→國稅局→營業人設立→負責人國稅局簽名→購買發票
案件狀況而定。